我在凌晨三點五十分,訂了一個睡覺的計畫

那天凌晨三點五十分,我還醒著。
也沒有在幹嘛,就是躺著,腦子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。後來我乾脆坐起來,替自己訂了三條規則。
一個睡不著的人,在凌晨三點五十分訂一套睡覺的計畫,其實有點好笑。不過那個時間也剛好說明了,我為什麼會需要這三條。
三條原樣抄在這裡:
一、晚上十點過後做拉筋運動。
二、十點過後只能用電子閱讀器看書,不能再用電腦。
三、強迫自己早上八點一定要上班。
第一條:先讓身體放鬆
我以前的想法是等腦子自己停。今天的事情消化完了,人應該就會睏。
但腦子好像沒有要配合我。它不會在我希望的時間關機,有時候反而是躺下之後才開始活躍。
所以第一條我就不從腦子下手了,改從身體這邊。十點以後做拉筋運動,不是為了運動,單純是想讓身體放鬆一下。慢慢拉、慢慢動,把那個一整天都維持在工作狀態的身體先降下來。
腦子的部分我沒什麼把握,但身體這邊我覺得應該還算控制得住。
第二條:把電腦收起來
第二條是三條裡面最難的。
電腦這種東西沒有結束的點。做完一件事,旁邊永遠還有下一件;就算什麼都不做,隨便滑一滑,一個小時也就沒了。它不會提醒我該睡了,它只會一直等著我。
我很清楚自己不是那種能在深夜對電腦說不的人,所以這條不是「十點以後少用電腦」,是「不能用」。
換成電子閱讀器,有兩個原因。
一個是它做不了別的事。不會跳通知,不會讓我順手改一行程式,也沒有東西可以滑,就只能看書,看到睏了就放下。
另一個是藍光。我以為電子閱讀器的設計應該是沒有藍光的,至少不會像電腦螢幕那樣一直照著眼睛。再說,睡前看書本來應該就有一些催眠的效果吧,小時候念書會想睡,現在大概也還是一樣。
所以第二條與其說是戒電腦,不如說是把一個會讓我越用越醒的東西,換成一個可能會讓我想睡的東西。
第三條:早上八點一定要上班
第三條看起來跟睡覺沒什麼關係,但我覺得它才是關鍵的那一條。
晚上幾點睡,我控制不了。這個我試過很多次,硬躺在床上,結果只是換一個地方醒著而已。
但早上幾點起來、幾點開始工作,這個我還控制得了。所以我把重點從晚上移到早上,不管前一晚幾點睡著,八點一定要開始上班。
其實三條是綁在一起的。晚上不關機,早上就不可能八點開工;早上沒有一個一定要到的時間,晚上就永遠可以再拖一下。
我還在失眠
要先講清楚,這篇不是心得,比較像是一個實驗的開始。
我還在失眠。訂下這個計畫的時候我正失眠著,寫這篇的時候也還沒有睡好。
所以有些話我不會寫:我找到方法了、我的睡眠修好了、你也可以試試看。都還太早。
我唯一比較確定的是,我不想再用「等哪天比較累就睡得著了」這種方式繼續過下去。這三條是我目前想得到、而且可以自己做到的東西,不靠藥,也不靠運氣,就是一個關電腦的時間、一個拉筋、一個上班時間。有沒有用,可能要過一陣子才知道。
最後
我把這件事開成一條分支,叫睡眠問題。
意思是它還沒結束,也還沒失敗,就是一件我正在挑戰、還沒挑戰完的事。哪天真的修回來了,我再回來把它併回主線;如果做不到,那條線就會停在半路,圖上自己看得出來。
先寫在這裡吧。下次我又在凌晨三點五十分醒著的時候,至少知道自己曾經替這件事想過辦法。